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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14年执行不放弃 当事人感动化解纠纷
发布时间:2013-07-04 14:22:55


    本网讯(许新芳 蔡俊波)  “何法官,你为我们的案子执行了14年,真的太辛苦你了”,“你对法律的忠诚、对司法为民的坚守教育了我们,今后,我们一定做个守法公民。”7月2日,一起执行案件的当事人在执行和解协议书上签字时,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平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发出的由衷感言。

    欠债追讨无门 年迈老人借力法院

    1998年年初,被执行人黄某分别先后两次向年迈6旬的申请执行人杨某借款15800元和6000元,两笔借款合同均约定用黄某小舅子吴某的房屋作抵押。借款到期后,黄某并未还款,杨某经多次催还无果后将黄某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判决黄某、吴某归还杨某本金共计20141元,并承担诉讼费1500元。判决生效后,黄某、吴某并没有上诉却也不主动履行,杨某因此于2000年2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无财可执陷僵局 法官静待执行时机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发现黄某、吴某除了房产外并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但这两栋房屋却已分别被黄某、吴某抵押给信用社进行借贷。而杨某担心房屋拍卖所得款不足以偿还信用社贷款,则以信用社也有抵押权为由不愿单独先行支付拍卖房屋所需的迁出、评估等费用。拍卖因此无法进行,该案至此陷入僵局,桂平法院只好于2001年12月作出该案中止执行的裁定。

    恢复执行陷停滞 法官倾情调解现曙光

    2009年1月,执行法官发现吴某有可供执行财产,杨某遂于同年6月申请恢复执行。然而吴某在执行法官劝导下给法院账户汇了2000元后就没有再履行还款义务,而黄某此时已去向不明无法联系。杨某担心该案又再陷入停滞,情急之下于2011年10月向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提级执行申请书”,要求贵港中院亲自执行该案。贵港中院在了解具体案情后,仍将该案交由桂平法院办理并要求加大执行力度,抓紧执行进度。

    2011年11月,为督促吴某尽快还款,桂平法院依法对吴某拘留十五日。吴某拘留期间,执行法官多次到拘留所向吴某了解情况,希望其能联系黄某共同履行还款义务,在耐心做吴某的释法明理工作同时为其分析执行利弊,希望吴某多体谅杨某作为70多岁的老人追讨欠款多年的辛劳。另一方面,执行法官积极联系杨某,向其说明被执行人具体情况及执行进度和困难,希望杨某能适当让步,积极达成和解,早日执结此案。经过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双方达成了初步执行和解意向。

    赖账上访坏和解 法官耐心斡旋化积怨

    让执行法官意想不到的是,2011年12月,吴某在拘留期满后,竟也去向不明无法联系,刚出现曙光的和解协议出现破灭的危机。至此,杨某终于同意预交评估费,要求拍卖吴某的房屋,2012年10月正式进入房屋评估拍卖程序。担心房屋被拍卖,赖账不还的吴某竟直接向桂平市政府上访,言其房屋被黄某用于抵押借款的事不知情,向其追讨借款没有根据,对其拘留是违法的。

    执行法官了解吴某上访基本情况后,将具体案情向桂平市政府进行了详细汇报,并经多方努力联系到了吴某,于是一方面立即做其思想工作,首先从法入手,耐心地向其详细解释相关法律规定,释明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其次从情理入手,说明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希望其体谅年迈的杨某奔波多年的辛劳。另一方面,向杨某说明案件执行进度以及吴某的难处,本是2万多的欠款经过十几年已变成将近15万,希望其从解决纠纷角度出发,体谅吴某的难处,适当做出让步。

    7月2日,在执行法官的耐心斡旋下,吴某、杨某均被执行法官多年来对案件执行的不抛弃,不放弃的精神所感动,自愿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在借款本息已累计将近15万的情况下,杨某愿意放弃部分利息及迟延金请求,只要求吴某还款45000元;吴某当日向杨某付款20000元,余下的25000元于2013年11月30日前付清,龙某作为吴某女婿连带担保该和解协议的履行。至此,这起几经波折的民间借贷纠纷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坚持与努力下终于得到化解。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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