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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男子财迷心窍车面包车盗窃摩托获刑
发布时间:2013-07-03 11:16:47


    本网讯(王明荣)  7月3日上午,广西龙胜法院依法当庭宣判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彭树荣、贺东军、彭华犯盗窃罪,分别被判处了十个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被告人系湖南省城步苗族自治县人,2013年4月9日,三被告人在一起吃晚饭时聊到,彭树荣的面包车开去乡下偷木头太耗油,想去龙胜偷摩托车。2013年4月10日凌晨3时许,三被告人驾驶一辆白色丰田金杯车窜至本县龙胜镇北岸崇粉街6号楼楼下,将张某某的一辆红色豪爵牌男式二轮摩托车、曾某某的一辆红色大阳牌男式二轮摩托车抬上面包车盗回城步苗族自治县。豪爵牌摩托车归被告人彭树荣使用,大阳牌摩托车归被告人贺东军使用。经鉴定,张某某被盗的红色豪爵牌摩托车价值人民币6 226元;曾某某被盗的红色大阳牌摩托车价值人民币1 554元。案发后,被盗两辆摩托车已被公安机关追回并发还被害人。

  法院根据三被告人的作用大小,被告人彭树荣有犯罪前科,并综合三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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