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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科男子帮朋友卖赃物获刑7个月再进“宫”
发布时间:2013-07-02 11:51:55


    本网讯(黄中州)  广西德保一男子出于哥们义气,帮好朋友联系买家贩卖该朋友盗窃来的赃物,反倒把自己“帮进了”监狱,并被判处罚金。2013年6月28日,广西德保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判处被告人黄学印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2年7月15日凌晨,许高年窜到“丹泉酒专卖店”实施盗窃。后许高年将盗来的红塔山、真龙等27条各类香烟找到被告人黄学印,要求好朋友黄学印帮忙联系买家将盗来的香烟出售。被告人黄学印明知该香烟为盗窃所得赃物,仍以2200元的价格卖给张晓宝。经德保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涉案27条香烟价值为2836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黄学印明知是犯罪所得赃物仍代为销售,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告人黄学印曾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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