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黄中州) 广西德保一男子为在女友面前炫耀自己有车,于是在明知车辆是其姐夫盗来的情况下,便贪便宜购买了赃车,该男子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2013年6月25日,广西德保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判处被告人陆江弟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2年5月26日,被告人陆江弟在与姐夫黄坤喝酒时无意间透露了自己女友比较爱面子,女友希望自己的有车有房,说者无意,听者有心,黄坤想到自己盗窃来的车辆迟迟不敢脱手,把赃车卖给小舅子也比较放心,还可以作一个人情卖给小舅子,于是黄坤告诉陆江弟,自己有辆偷来的大众牌轿车,可以便宜的卖给陆江弟,被告人陆江弟明知该车是犯罪所得赃物仍予以购买使用。经查实,该车系2012年2月14日廖志宝被盗车辆。案发后,该车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收缴,并返还被害人廖志宝。经德保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该被盗车辆的价值为136000元人民币。
法院认为,被告人陆江弟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仍予以购买使用,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鉴于被告人陆江弟能当庭自愿认罪,对其可酌情从轻处罚。本案被告人有较好的悔罪认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没有再犯罪的危险,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