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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兄弟盗窃前房东 因家境贫寒难维生计
发布时间:2013-07-01 10:44:32


    本网讯(通讯员 徐春)  6月27日,江西省九江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件,判处被告人张光华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一千元;被告人张光林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千元。  

  17岁的张光华和15岁的张光林是俩兄弟,哥哥初中辍学,弟弟小学没读完就离校,这一切都源自家境贫寒。两兄弟的父母都是残疾人,靠在集镇上修鞋维持一家的生计。为了缓解家里的经济压力,两个兄弟年纪轻轻就辍学来九江县城打临工,在沙河街镇租住了黄大鹏家的一间房。打临工的兄弟俩收入很低,工作又不稳定,在租期满了之后便不再续租。过了几个月,苦于没有经济来源,两兄弟便商量去前房东家里偷东西,由于对环境非常熟悉,两人很容易就进入了房东的家中,前后两次共盗窃了现金15300元,还有一部手机。案发后,民警在一家宾馆将弟弟抓获,在弟弟张光林提供的线索下将哥哥张光华抓获。被告人家属退清了所有赃款。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光华、张光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公民合法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张光华、张光林在犯罪时均未满18周岁,应当减轻处罚;被告人张光林具有立功情节,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张光华、张光林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犯罪事实,其家属退清全部赃款,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张光华、张光林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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