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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释犯谎称认识司法厅领导骗走律师五千元
发布时间:2013-06-26 11:32:56


    本网讯(孙文娟 邢发轩)  外表衣冠楚楚、说话慢条斯理、俨然一副绅士模样的王俊峰,却是一个三次入狱的累犯,出狱刚好三年的他故伎重演,落得个“四进宫”。6月25日,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王俊峰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被告人王俊峰,1995年7月3日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1999年12月3日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2009年2月2日再因犯诈骗罪、伪造公司印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2009年10月5日刑满释放。

    三次牢狱之苦,并没有让王俊峰因此走上正途,而是继续动着他发财的歪脑筋。2012年4月份,被告人王俊峰在他人的一次民间借贷纠纷中认识了案件代理律师周某。通过几次交往,被告人王俊峰虚构自己职业及社会关系,并于同年5月份谎称自己认识河南省司法厅领导,可以帮助被害人周某办理律师资格证,需花钱给领导送礼为由,骗取被害人周某现金5000元。三个月过去了,周某迟迟见不到证件,便连忙打电话询问,王谎称因管理钢印的工作人员住院无法压章。随后王俊峰关机,使周某联系不上。这时周某才如梦初醒,知道自己上当受骗了,便向警方报案。2012年10月26日,王俊峰被荥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俊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王俊峰刑满释放之后五年之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具有法定从重情节;但被告人王俊峰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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