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谭召日 蓝晓芬)
驾驶拖拉机时不注意路面状况,在转弯路口遇到对向行驶的车辆时采取紧急制动,不想车辆“漂移”造成一死三伤的交通事故。6月20日,广西武宣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覃建飞有期徒刑十个月。
覃建飞是一名工地工人,常年开车拉水泥浆。2012年9月25日早上,覃建飞与往常一样到工地去做工,在拉完第三车水泥浆返回时途径一个转弯路口。其习惯性的按了几下喇叭,但思忖着该路段离村屯较远,行人也较少,因而并没有过于在意。谁知在路口转弯时,迎面突然出现了一辆三轮摩托车,覃建飞随即采取紧急制动措施,让其大惊失色的是,其能感觉到车辆只有左前轮有刹车,其他三个轮都没有。在紧急制动过程中,拖拉机发生了“漂移”,车头快速的向左侧转,撞上了行至此路段的三轮摩托车,造成摩托车上一名乘客死亡、三名乘客受伤的交通事故。事后经相关部门鉴定,覃建飞驾驶的拖拉机制动不合格。案发后,覃建飞向被害人家属支付了埋葬费17076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后认为,覃建飞违法道路交通管理法规,驾驶制动不合格的机动车上路行驶,造成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其行为已构交通肇事罪。案发后,其赔偿被害人家属埋葬费,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