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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县法官端午节调结一起710万元买卖合同案
发布时间:2013-06-18 16:13:09
本网讯(覃雪爱)
6月10日是国家法定端午节假日,江西省横县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放弃节假日休息,赶赴南宁调结了一起标的额为710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案,双方当事人盛赞横县法院的法官能在假期主持调解,体现了司法为民。
2012年7月至8月间,原告南宁市某纸业公司与被告福建省某实业公司签订多份《纸张购销合同》,约定由原告供给被告双胶纸,原告如期供货,但被告尚欠货款及违约金共计710万元。原告诉至本院后,申请本院对被告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因被告的住所地及财产所在地在福建省福州市,该院法官到福州市对被告进行财产保全后,还到被告的住所地对买卖双方就货款的支付问题进行调解,因双方分歧较大,当时没能达成调解协议。 6月9日下午临近下班,该案的主办法官接到被告福建省某实业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的电话,称其已到南宁,希望第二天能在法院的主持下组织双方当事人对该案再次进行协商。虽然第二天就是国家法定的端午节假日,但考虑到陈某从福建赶来,从服务大局及司法为民的理念出发,主办法官决定放弃节假日休息,赶赴南宁主持该案的调解工作,最终买卖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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