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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侄因几根竹子大打出手 侄儿道歉赔偿拾亲情
发布时间:2013-06-17 16:05:46


     本网讯(莫田华)   原告邹光凤与被告陈富春是亲姑侄关系,但双方的关系却不大融洽。双方曾因山岭权属问题发生矛盾,长期无法得到有效解决。被告在争议的山岭上种植了一些竹子,2013年4月,被告发现其种植的竹子被人偷偷的砍掉了几根,联想到自己只与姑姑存在矛盾争议,于是被告一口咬定是原告所为。

    2013年4月18日,被告气势汹汹的冲进原告家里,对原告破口大骂,要求原告赔偿其被砍竹子的损失。原告不予理睬,被告恼羞成怒,随手拿起原告家的板凳向原告砸去,结果将原告的大腿打伤,后经在场人拦住,才没有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原告受伤后,住院治疗7天,造成各项损失共3456.20元。事后,原告请村委干部调解,但被告不同意赔偿,后经派出所调解,被告仍然不同意赔偿损失,导致双方关系还进一步恶化。无奈之下,原告将被告告上法庭,要求被告赔偿损失,赔礼道歉。

    主办法官首先对被告进行了批评教育,指出其在没有充分证据的前提下就怀疑他人盗窃其竹子有失妥当,其后又上门打伤人更是大错特错,作为晚辈不尊敬自己的长辈更是有违道德习俗,错上加错。经法官调解,被告同意赔偿原告1200元损失,但原告不予接受,坚决要求法官判决被告赔礼道歉、增加赔偿数额。考虑到双方的亲戚关系,法官做原告的思想工作,希望其能看在晚辈的份上,原谅年轻人的冲动错误,同时希望被告能向原告口头道歉。在法官的努力下,被告口头向原告作了诚恳的道歉,并获得了原告的谅解,原告最终接受了被告的道歉及1200元赔偿款,从而使双方的矛盾得到缓解,双方均表示今后有纠纷将依法处理,友好协商解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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