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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酒店扒窃邻座钱包获刑6个月并处罚金
发布时间:2013-06-18 15:48:47


     本网讯(聂国华)   日前,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在酒店用餐扒窃邻座钱包的案件。该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张长福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2月13日19时许,被告人张长福来到本市南京东路蓠蒿腊肉饭店一楼内,见邻座郑晓羽将外套放在座椅上,于是其趁人不备,伸手窃得郑晓羽装有人民币2200元的钱包一个。但在转移赃物的时候,因一枚硬币掉到地上发出响声被郑晓羽发现,被告人张长福被当场抓获归案。赃物被收缴并发还被害人。

  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长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扒窃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22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且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但因被告人张长福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目的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可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其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综合上述情节,法院对其作出如是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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