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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教唆侄女集会扒窃 出手即被捉皆领刑
发布时间:2012-10-18 15:08:04
本网讯(通讯员 王随和 张怀忠)
“有了这门‘手艺’,一定能够吃香的、喝辣的!”身为叔叔的徐景看到侄女徐媛整日无所事事,便反复劝说她学习扒窃手艺,并亲自领她到邻村的集会上“实践”。孰料,徐媛刚出手就被被害人当场抓住。10月17日,河南省许昌县人民法院依法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徐媛、徐景管制6个月、管制1年,各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2012年6月20日20时许,徐景吃过晚饭后到其父母家闲聊。因为明天就是二十四节气中的“夏至”,毗邻的村庄有“夏至集会”,该集会是农村麦收后第一个集会,每年都有戏剧演出,所以周围村庄到集会上购物、看戏、看热闹的人很多。徐景的父母往年经常到该集会上看戏,徐景便在当晚问二老明天是否还去。得到父母否定答复准备离开时,徐景看到闲暇无事在旁边看电视的侄女徐媛(不满18周岁)。想到徐媛14岁时初中一年级没读完便辍学闲赋在家,三年多来既不愿下力打工挣钱,又不愿辛苦学习新技能,且“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经常伸手向父母要钱买化妆品、衣服等情况时,徐景顿时计上心头。 徐景悄悄地把徐媛叫到父母家的院子里,小声地告诉她称,明天邻村有集会,天气预报称明天气温会很高,因天气比较热,人们穿的衣服会比较单薄,赶集会的人会把手机、现金等常用物品放在外漏的口袋里,这样很容易丢失,也很容易偷盗,他明天准备去集会上“试手气”。并言称,如果徐媛和他一块干,“弄”到的东西卖钱后全归她,这样她就有钱买自己喜欢的衣服、化妆品、手机等物品了。徐景还反复劝说徐媛称,“这门手艺”来钱快,学会后一定能够“吃香的、喝辣的!”同时,徐景还向徐媛承诺,明天两人如果弄到漂亮手机,由他买手机卡,连同手机一块归徐媛使用。徐媛想了一会儿便点头同意。 第二天8时许,徐景骑摩托车载徐媛到集会上后,两人分散到集会上不同的地方作案。徐媛在集会上四处转悠时,看到一榨水果汁的摊位前有多人在等候买果汁,她凑上前将一名穿运动装女子装在上衣右下侧口袋里的一部黑色直板手机盗走并将手机卡取出扔掉后,将手机交给在集会附近超市里转悠的徐景。之后,徐媛继续在集会上寻找作案目标。10时许,徐媛看到陈瑾(女,化名)和其他三名女子在一家卖鞋袜的摊位前挑拣袜子且陈瑾裤子右后侧口袋里装的现金已经露出头来,便挤到陈瑾旁边并伸手去掏其口袋里的现金。孰料,她刚伸进陈瑾的口袋里便被陈瑾发觉并当场抓住。后陈瑾要求见徐媛的家人并在见到徐景之后打电话报警。警方赶到后将徐媛、徐景抓获。经审讯,两人均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 经鉴定,徐媛盗窃的手机价值5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徐媛、徐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公共场所扒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徐媛、徐景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被告人徐媛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应当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一条之规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文中人物姓名为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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