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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满躲藏五年拒赔偿 法官在婚期执行半日结
发布时间:2013-06-14 15:12:09


     本网讯(隆兵 黄汉柳)   “我儿子的附带民事赔偿案,我已收下对方一万元赔偿款,我们不再追究侄儿的责任,请求法院了结此案。另外,本案执行费185元,我要求帮老廖分担100元。”6月11日上午十点,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那坡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黄仁与廖权办完结案手续后,这对表兄弟坐上同一辆电车上街买菜回家过端午节去了。

    2008年正月初六,黄仁的儿子黄朵与廖权的儿子廖利因故意伤害一案对簿公堂,黄朵提出附民赔偿50000元。廖利在赔偿31000元后被判处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不是说好了赔了钱就不要告我坐牢了吗?表叔一家人说话不算数,剩下的19000元我打死也不赔了!”廖利刑满释放后东躲西藏,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主办法官了解到廖利的父亲廖权原来是那坡县某村的党支部书记,如果做通他的思想工作对执结19000元附民赔偿款肯定有帮助,而且近段时间他正准备为儿子廖利筹备婚礼之事。执行法官于是决定在端午节期间出击执行此案。

    6月10日中午,执行干警邀请到现任的该村支书一起来到廖利家。新支书寒暄过后直奔了主题,执行干警则送达执行通知书,要求廖利即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赔偿义务,释明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是犯罪行为,且黄、廖两家本是亲戚,传出去对娶儿媳之事也是不利。农法官强调,已查明被执行人在广东东莞某银行存有未领取的存款20000元,法院将要对存款依法冻结和扣划。如果双方达成协议,和谐结案也是可以的。此刻,廖权对执行干警的一番话入心入脑,当场表态次日给出答复。于是,到了第二天就有了父亲替儿还款互谅互让的和谐执结场面。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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