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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法院涉黑案件重刑率逾47% 3年惩处125人
发布时间:2013-06-08 14:22:53


     本网讯(吴良盛 叶景远)   福建省三明市两级法院始终保持涉黑案件高压态势,2010年来共审结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11起,依法惩处罪犯125人,其中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无期徒刑直至死刑的59人,重刑率达47.2%。

    从案件审理情况来看,三明地区涉黑案件呈现三个特点:一是犯罪主体身份单一,35周岁以下青年男性111人,占88.89%;无业人员106人,占84.8%。二是犯罪地域多为农村,涉黑犯罪团伙以所在乡镇为中心向周边农村扩散,团伙组织人员八成以上为农村闲散人员。三是犯罪目的多为敛财,如大田县吴士辉团伙、宁化罗国辉团伙均采取打砸、恐吓等暴力和暴力威胁手段控制当地支柱性产业(矿产、小吃行业),实行行业垄断。

    为此,三明在审理涉黑案件中不断强化审判质效,出台规范性文件推进量刑规范化、均衡化建设,统一裁判尺度。今年1-5月判处的43名罪犯中19人上诉,上诉率44.19%,同比下降34.87%;强化严打防控,在审结的125名罪犯中,判处有期徒刑徒刑十年以上、无期徒刑直至死刑的23名,占18.4%,有效震慑了犯罪;强化普法宣传,联动公安、检查和相关党政部门开展综合治理,采取集中宣判、法律咨询等方式普法宣传,形成打击与预防并重工作格局。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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