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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中院部署巴楚“4·23”严重暴力恐怖案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3-05-02 13:47:27


    本网讯(通讯员 王伯明)  4月28日,新疆喀什中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成立审理巴楚县“4·23”严重暴力恐怖犯罪案件专案工作领导小组,提前研究部署该案的审理工作。

    4月23日,巴楚县“4·23”严重暴力恐怖犯罪案件发生后,喀什中院高度重视,党组书记王新生于当日21点30分召开党组会,对两级法院维稳安保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4月24日,地区干部大会结束后,又立即召集全院干警通报了“4·23”案情。

    4月28日上午,地委委员扩大会后,喀什中院党组书记王新生又向全院干警传达了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4·23”严重暴力恐怖案件情况通报,分析了当前稳定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并就当前维稳值班工作做了重点安排和部署。

    随后,喀什中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成立审理巴楚县“4·23”严重暴力恐怖犯罪案件专案工作领导小组,提前研究部署该案的审理工作。工作组下设专案合议庭、综合保障组和宣传报道组,组长由党组书记王新生担任,副组长由院长伊尔夏提·吾斯曼及各党组成员、专委担任,抽调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审判经验丰富、工作责任心强的高素质法官从事案件审理工作。

    喀什中院要求,承办法官要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和喀什地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密部署。专案合议庭要结合实际,深入分析研究庭审中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情况,制定周密、详尽工作预案,全面、准确掌握案件事实、证据,确保案件审理过程中各个环节有序开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履行好法院职责,依法顶格重判,从重从快打击暴力恐怖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好局面。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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