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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千里奔袭盗甲鱼 伸手五次最终被捉
发布时间:2013-06-05 11:43:16


     本网讯(包海华 叶国平)   一个在广州打工,一个在广州开“黒的”,因想来点轻快钱,俩人勾结到一起,做起了千里奔袭盗甲鱼的事。6月4日,江西省黎川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向小军、李峰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一年五个月,并分别并处罚金三万五和三万三。

    2012年9月,被告人向小军为盗窃甲鱼,在广东省番禺区沙湾镇购买好雨衣、雨鞋、袋子、秤等作案工具,联系好开“黑的”的被告人李峰,二人乘坐被告人李峰驾驶的小车,从广东省窜至黎川县城。在踩好点后,于夜晚至次日凌晨期间,由李峰开车将向小军送到踩好点的甲鱼塘附近,李峰开车返回县城等候。向小军穿好雨衣,从离甲鱼塘看守人较远的地方,通过扳倒拦网方式潜入甲鱼塘内,直接用手从水中抓取甲鱼。盗窃完成后,再联系李峰开车到鱼塘附近接应,装车后再返回广州销赃。至11月期间,两被告人采用该手段先后五次实施盗窃。在第五次盗窃时,在二人将装车过程中,被守塘人抓获并扭送至公安机关。经鉴定,俩人五次共偷得甲鱼1300余斤,价值28000余元。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向小军、李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掀起铁丝网等手段,五次秘密窃取被害人甲鱼,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二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当庭亦自愿认罪,且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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