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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赌博机游戏生纠纷 男子将店主打成重伤
发布时间:2013-06-04 14:39:39
本网讯(操先蓉 徐薇)
因赌博机下钱的事与店主发生争吵,男子持械将店主打成重伤乙级。2013年5月14日,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以被告人韩华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2012年4月14日晚上21时许,被告人韩华及朱伟、周民(均已判刑)在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一工地生活区超市内,与赌博机机主被害人李斌因为赌博机下钱的事情发生争吵,后引发打斗,其中被告人韩华及朱伟、周民用啤酒瓶将被害人李斌头部、身上等处打伤后逃走。后经法医鉴定被害人李斌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乙级。 被告人韩华于2012年12月10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案发后,被告人韩华家属代为赔偿被害人李斌损失共计人民币6万元,并取得了被害人李斌的谅解。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韩华伙同他人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并致人重伤乙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韩华在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案发后其家属已代其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其户籍所在地的社区矫正机构同意对其进行社区矫正,综上,法院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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