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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引纠纷 侄子一棒将叔叔打成重伤
发布时间:2013-06-04 10:30:54
本网讯(贾亚妮)
因为两家的宅基地纠纷,侄子一棒将叔叔打成重伤,结果自己赔偿了叔叔的损失还将接受法律的惩罚。2013年6月3日,广西平乐法院审结了这起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周有洲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2013年2月26日上午10时许,被告人周有洲与周桂结在平乐县同安镇沙江村委老周家村佛子岭因宅基地纠纷发生打斗,在相互打斗过程中,被告人周有洲用木棍朝被害人周桂结的头部打了一棍。经法医学鉴定,周桂结的损伤属重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有洲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本案系因民间纠纷所引发的案件,被告人与被害人系叔侄关系,且被告人周有洲与被害人周桂结已达成赔偿协议,被告人一次性赔偿被害人各种经济损失人民币23,000.00元,被害人对被告人的行为表示谅解,并写出书面材料,请求对被告人从轻处罚。为此,法院对被告人周有洲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周有洲当庭自愿认罪,亦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本案的具体情节,平乐法院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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