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男子走亲戚偷鸡两只 被发现打伤失主成抢劫
发布时间:2013-05-15 13:51:29


     本网讯(卜永利 刘敬松)   一男子走亲戚时见邻居家中无人于是贼心顿起,翻墙入院盗窃两只鸡,被发现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致失主轻微伤后逃跑。近日,山东省泗水县泗水镇农民刘士森犯抢劫罪,被平邑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000元。

  2月3日16时许,刘士森到平邑县小平安庄走亲戚,在街上逛时,发现一个院子里养了好多公鸡,就想偷两只鸡,他跳墙进去偷鸡时,主人武传清回来了,刘士森就想爬墙逃跑,因墙滑爬了几次都没成功,见武传清拿了个木棍向走过来,将他手中的木棍夺走,打了他额头一拳,见南墙西边有个缺口,就翻墙朝西逃跑,跑了两百多米就被巡逻民警抓住了。经鉴定,武传清的伤情构成轻微伤。

    另查明,刘士森1998年7月10日因犯盗窃罪被泗水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2001年4月21日因犯盗窃罪被泗水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刘士森在入户盗窃过程中,因被发现而当场使用暴力,根据法律规定,改盗窃行为已转化为入户抢劫。被告人虽未劫得财物,亦未致人轻伤以上,但因在刑满释放五年内又犯新罪,系累犯,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000元。



责任编辑: 李亨通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