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夜半外地女孩问路不料遇两男子持刀行凶劫财
发布时间:2013-05-10 10:06:18


     本网讯(通讯员 彭振华)   “当我遇见了你,不知该吃了你还是该放了你”,这是曾经流行的热歌《狼遇见羊》中的一句,现实版的当狼遇到羊则是歹徒预谋抢劫,迷路女孩问路,持刀行凶劫财。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法院日前以抢劫罪判处黎西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景小文有期徒刑2年零10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8岁的黎西系河北省石家庄市赵县人,初中无业,曾因其他犯罪2005年11月被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2011年6月2 3日刑满释放。18岁的景小文系陕西芮城人,初中辍学后外出打工,在北京打工做保安期间认识了同案犯黎西,并跟随其一同来到郑州实施偷抢犯罪。

    2012年11月27日晚22时许,潜入郑州的黎西和景小文从投宿的招待所出来,到绿城广场附近寻找劫财目标。二人经过预谋,由景小文设法“盯住”目标,黎西躲在暗处随时增援。因为绿城广场大多是前来锻炼的人,携带财物不多,他们转悠了几个小时也没有合适的作案对象。28日凌晨,当他们来到一道路的交叉口处,正要“无功而返”时,恰巧遇到了前来问路的外地女孩小雅,景小文随即通过电话联系黎西准备动手。景小文以领路为由将小雅带至绿城广场东北角一长椅处,由景小文捂住被害人的嘴,黎西持刀将被害人扎伤。后二人将小雅随身携带的黑色提包抢走,内装数码相机一部(经鉴定价值人民币390元)和其他物品。经法医鉴定,小雅左面部有两处刀伤,颈部右侧有一处刀伤,左前臂有一处刀伤,虽未构成轻伤,但给被害人的身心造成了极大损害。

    郑州市二七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黎西、景小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采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二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二人系共同犯罪,且在共同犯罪中二被告人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被告人黎西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从重处罚。被告人景小文作案时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依法减轻处罚。法院遂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