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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开审特大合同诈骗案 102名购房者被骗1750余万
发布时间:2013-05-09 11:39:53


     本网讯(欧阳灏 陈林)   5月9日,湖南省石门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重大合同诈骗案。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杨多财合同诈骗骗取102人购房款1750余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被告人杨多财挂靠石门县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石门县楚江镇“华天居”商住楼,并任该项目负责人。该地块原有拆迁户15户(买断2户),规划建筑6层,共有10间门面,25套住房,实际可对外销售住房12套、门面10间。在“华天居”开发过程中,由于资金严重短缺,被告人杨多财私自雕刻“石门县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华天居项目部”公章,并伪造“石门县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公司法人“刘自儒”的公、私章三套,共5枚,私自打印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预定合同等文本,许诺低价销售,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使用其私刻或伪造的上述公、私章多次与购房户签订“华天居”房屋、门面预定合同,和以在建的“华天居”房屋、门面作抵押的手段骗取购房户预付款、定金、借款等。2009年至2012年6月,被告人杨多财将“华天居”可对外销售的22套住房、门面采取重复预定、出售的形式买卖、预售、抵押了共144套(间),骗取现金人民币共计1750.3019万元,用于归还借款及利息等私人开支。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杨多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私刻华天居项目部公章,并伪造其挂靠的城建公司的公章及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私章,私自打印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商品房预定合同文本,隐瞒房屋已预定出售的真相,一房多卖,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是该县建国以来最大的一起合同诈骗案,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因该案涉案范围广,在当地影响大,为推进司法公开,实现公正审判和进行法制宣传,该院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的相关人员以及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160余人参与案件庭审旁听,并对庭审进行网络图文直播。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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