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法院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新余中院强化四种意识做好行政审判工作
发布时间:2013-05-09 10:05:22


     本网讯(邓俊明)   今年以来,江西省新余中院紧紧围绕服务改革稳定的发展大局,以新余市政府打造法治政府、建设法治新余为契机,强化四种意识,努力做好行政审判工作以发挥行政审判职能,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强化大局意识。该院行政庭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根据新余市委的工作部署和新余城镇化建设快速推进的形势要求就新余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城市房屋拆迁和农村山林纠纷增多的问题深入辖区基层法院调研,与行政机关座谈走访开展专题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目前该调研成果已经被该院党组转化为《关于为新余市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以更好为新余市城镇化建设提供更加坚实的审判保障与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

    强化服务意识。该院行政庭始终将法律服务摆在重要位置,以法律服务促进行政审判工作的良性发展,以服务树立行政审判的公信力和司法权威。在124法制宣传日等重点宣传日,该院行政庭均印发大量的行政诉讼指南、行政诉讼须知,通过抽调法官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为行政相对人、行政机关普及法律知识,提供答疑解惑、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以为当事人排忧解难,提高行政机关的应诉能力,为该院赢得外界的认同和尊重,树立行政审判的司法权威与公信力。

    强化质量意识。针对新余辖区面积小、人口少导致行政案件数量不多的特点,该院积极强化案件质量意识,从细节抓起,从每一件案件入手,确保案件质量,努力将每一起行政案件都办成样板案件,树立行政审判的质量品牌,以确保行政诉讼的零信访、零申诉和零再审。

    强化协调意识,推进行政争议的协调化解,促进官民矛盾的实质性化解。根据新余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建立诉前协调化解行政争议机制的意见》,新余中院强化协调意识,积极贯彻落实好行政争议诉前协调化解机制,通过出台相关配套实施细则、树立协调优先意识并将协调理念贯穿到每一起行政案件中,积极促进行政争议的协调化解,推进官民矛盾的实质性化解。



责任编辑: 陈文贞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