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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中院邀请社会各界“见证执行”
发布时间:2013-05-08 09:48:28


执行现场。
执行现场。
     本网讯(卫向娟 刘同智)   “如果你对判决不服可以进行申诉,但你这样拒绝执行,就是公然对抗法律,是不理智的行为……”5月3日9时许,在河南省焦作市学生路一家饰店门口,几名法警正在现场维持秩序,而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则在店内和被执行人做着最后的沟通,希望被执行人能够依法搬离店面。

    被执行人陈女士是该店店主。该店房东在陈女士承租一年后决定不再让陈女士续租。可是双方却因为对协议上约定的租赁期限有分歧诉至法院。案件经历了一审、二审两次判决后,法院最终判决陈女士从租赁的房屋里搬出。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法院多次通知被执行人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陈女士拒不执行,于是便有了开头一幕。

    考虑到店中货物很多,需要一段时间处理,鉴于被执行人的实际情况,最终法官答应被执行人“宽限半个月”的要求。而这起强制执行案也为焦作市开展“倡导诚信、见证执行”集中活动月活动拉开了序幕。

    近两年,焦作两级法院一直本着“以强制执行为手段,以自觉履行、和解履行为目的”的执行理念,针对当前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日益增多、债务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比例低下,执行难度加大,执行工作缺乏严肃的执行环境的情况,加大了反规避执行力度,用足用活执行措施,通过强制执行的威慑力,营造自觉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社会氛围,提高执行的社会效果。这次根据河南省高院下发的相关通知,焦作中院将从5月7日开始,开展为期1个月的“倡导诚信、见证执行”集中活动月。

    在为期一个月的活动中,焦作中院将分别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行监督员、群众代表、媒体记者等全程参与、见证具体案件的执行。召开惩治拒执犯罪现场会,组织参加对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的开庭宣判,向社会公布拒执罪典型案件,严厉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行为。举行执行款发放仪式,集中对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涉及弱势群体案件以及标的大、影响大的案件发放执行款。近期焦作中院将整合全市两级法院执行骨干力量到辖区法院,开展为期半个月的执行会战。同时,还将建立曝光台,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使这部分被执行人在行政审批、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限制。

    “我们希望通过这次行动,用多种形式惩治‘老赖’,在辖区内打造良好的执行氛围,促使大家自觉执行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让大家感受到法院判决不是‘一纸空判’。”焦作中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说。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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