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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平法院部署“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工作
发布时间:2013-05-02 09:14:34
黎平法院召开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动员大会
本网讯(通讯员 贺定辉 薛文银)
4月28日上午,贵州省黎平法院召开了“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动员大会,传达贯彻省高院《关于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安排部署该院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相关工作。
会上,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曹军对该院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工作作了汇报。自2010年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以来,该院深化执行规范化管理,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制定了《黎平县人民法院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实施方案》,规范执行流程、执行合议、分工协作、智能管理、执行监督等工作,切实提高了执行实效。2013年1-4月20日共收执行案件60件 (含旧存2件),执结57件,执结率95%,执结标的达169.85万元。2011年,该院由于执行案件工作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无执行积案优秀法院。 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家刚对该院创建“无执行积案优秀法院”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要加大对案件执行力度,在法定执行期限内,有财产可供执行的要全部执结;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在依法穷尽执行措施后,按照有关规定退出执行程序,决不存在执行积案,确保执行及时高效,严防执行拖延,使案件执结率、和解率、标的到位率大幅提高,实现执行案件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二要确保新收案件均衡执结,强化均衡结案意识,要进一步完善执行联动机制,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合理分配办案时间,缩短案件执行周期。三要努力解决涉执信访问题,要抓住源头治理,全力执行兑现生效文书确定的债权,另一方面要切实落实稳控措施,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地表达诉求,杜绝案件当事人上访、缠访现象;四要加强执行队伍建设,提高司法能力,廉洁执行,确保全院执行干警清正、廉洁执法办案,无贪污、受贿、徇私枉法等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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