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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死离婚母亲索抚养权 懂事女儿愿照顾祖父母
发布时间:2013-05-07 15:32:54
本网讯(通讯员 邓银)
王翠兰与前夫兰忠良离婚三年后,前夫遭遇交通事故不幸身亡,王翠兰便要求原随前夫兰忠良生活的大女儿回到自己身边,却遭前公婆阻拦,无奈一纸诉状将前公婆告上法庭要求取得大女儿的抚养权。5月7日,湖北省郧西县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最终经法官耐心调解,王翠兰撤回了诉讼。
家住郧西县马安镇村民王翠兰于1995年与兰忠良结婚,婚后生育2个女儿。2010年8月,双方因感情不合,在民政部门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当时约定,长女归男方兰忠良抚养,次女归女方王翠兰抚养。2011年6月30日,兰忠良不幸遇交通事故身亡。长女便一直跟其随爷爷奶奶生活。由于王翠兰与兰忠良离婚多年,长女也不在自己身边生活,加之前夫已去世,王翠兰一直牵挂着长女的生活,想将她带回到自己身边。不料想孩子的爷爷奶奶坚决不让王翠兰带走孩子。王翠兰便将公婆告上法院要求取得孩子的抚养权。 庭审中,大女儿动情地对王翠兰说,“自己父亲已经去世,没人照顾爷爷奶奶,自己跟爷爷奶奶一起生活了十几年,也离不开他们”。王翠兰哽咽着说:“我与孩子相距一百多里,几年没见了,我真的好想你,我真心想和孩子生活在一起,也好尽我的抚养义务。” 承办法官在同原被告双方了解情况后,认为孩子已快17岁了,有自主选择权,并且还有一年多即将成年,自己又坚持随爷爷奶奶一起生活,如果王翠兰对于孩子真的是出于关心爱护,那可以选择定期去探望,而不一定选择要抚养权。爷爷奶奶不舍得让孙女离开,王翠兰坚持要女儿随自己生活,反而会影响母女之间的感情。经法庭耐心做思想工作,王翠兰表示愿意放弃起诉,以后多多去看望孩子,可不要让孩子真的伤了心。爷爷奶奶也高兴地说,愿意让王翠兰随时去看望孩子。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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