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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得掉的婚姻 离不开的感情
发布时间:2013-03-26 08:51:09


     本网讯(通讯员 李爱松)   有些人离婚,为了抚养权,为了财产争个“你死我活”,但是这一起离婚案件,夫妻两人离婚后,两个家庭一起笑着走出了法院。3月11日,云南省德宏州梁河县人民法院通过当庭调解就解决了这样一起离婚纠纷

    家住梁河县的杨丽与李东在2006年9月喜结连理,后育有一个男孩。在两人共同生活的日子里,杨丽发现丈夫李东不仅没有上进心,而且对自己和孩子不闻不问,还经常酗酒。2010年12月,杨丽为了避开李东,便外出打工。2012年4月20日,杨丽回到家中要求与丈夫李东离婚,但是梁河法院审理后认为两人自由恋爱,感情基础较好,还可以继续生活下去,便判决两人不准离婚。

    在法院判决两人不准离婚后,李东依然没有改进,杨丽也一直在外打工,夫妻分居已满两年。2013年1月8日,杨丽再次起诉离婚,要求孩子由自己抚养,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官接到此案后,便当庭进行调解,主审法官在发现双方已无和好可能的情况下,单方做了李东的工作。李东同意离婚后,又组织双方就孩子抚养及财产分割、债务承担进行了协商,最后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杨丽、李东同意解除婚姻关系;共同生育的儿子由被李东抚养,抚养费自行承担,杨丽对孩子享有探视权;共同建盖的砖木结构一正一厢房屋双方共同赠与儿子,儿子成年之前暂由被告代管;个人债务个人偿还。在法院向双方宣读调解协议后,原告又让孩子的爷爷(李东的父亲)带给了儿子1000元钱。孩子的爷爷、奶奶也向原告的家属说,之前大家就是亲戚,现在他们离婚了,但不影响大家的关系,今后还是要继续往来。原告的家属也说,以后要是李东家这边没时间照顾孩子就送来给这边的亲戚,我们帮照看,我们永远是他的亲人。

    庭审结束后,本来分开着的两家人走在一起说笑着离开了法院。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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