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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调解拒不履行 执行和解最终兑现
发布时间:2013-03-12 14:12:19
本网讯(通讯员 王希茜)
3月5日下午,江西省资溪县人民法院成功执行和解了一起涉抚养权离婚纠纷案,从立案到结案仅用了三天。
2005年9月,王英和李风通过自由恋爱,于当年8月4日结婚,婚后双方感情还好,但至2006年10月婚生女小思出生后,夫妻间经常因一些琐事争吵。 2009年6月,王英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庭审理,法院判决支持了王英的请求,并根据双方的要求,女儿小思由王英抚养,李风每月给付200元生活费,直至小思独立生活为止。判决生效后,李风分文未付,外出打工,经常变更联系方式,找不到人。 2013年2月28日,王英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3月1日,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文书,但被执行人李风并未在家。经多方打听了解到,李风过年刚回来,就住在再婚后的丈母娘家,可能过几天又要出去打工。得到这一信息后,执行法官放弃周六休息时间,于次日迅速出动,到其丈母娘家找到李风。在执行法官的耐心劝说和释法下,李风表示愿意与王英和解。 3月4日上午,王英、李风来到法院。双方一见面情绪还是比较激动,如果调解方式不当,很可能使前天基本达成的和解意见“泡汤”。随后,执行人员分别了解双方的分歧所在,分别做思想工作,最终在执行人员的努力下,双方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由李风在两天内一次性付清此前拖欠的抚养费,以后每半年将抚养费打入为小思专门开的账户内,并表示以后会经常探看望女儿。 3月5日下午,李风将4000元抚养费送至法院交由王英,最终一起抚养费纠纷案在立案后仅3天得以迅速执结。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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