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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千元木门 两大企业起纠纷
发布时间:2013-04-19 16:29:34


     本网讯(通讯员 王川 韦京辰)   4月19日,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法官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河池市金城江区君再来商务酒店业主因未支付实木门买卖合同尾款而被南宁市大发门业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

    双方于2011年12月17日签订了《实木/复合门采购安装合同》,合同签订后,南宁市大发门业有限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为被告安装了83扇客房门、26扇卫生间门,合同总价款119680元。河池市金城江区君再来商务酒店业主分别于2011年12月18日将35208元、2012年3月1日将58630元(共计93888元)汇入南宁市大发门业有限公司在合同中提供的账户内。合同尾款25792元河池市金城江区君再来商务酒店业主至今未付,故南宁市大发门业有限公司将其诉至法院,要求支付合同尾款及支付违约金。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之后,深入了解案情,原被告双方都是知名的大企业,而且酒店所要求安装的是每扇千余元的高档门,缘何却迟迟未支付2万多元的合同尾款?

    河池市金城江区君再来商务酒店业主认为作为河池市有名的商务酒店,安装千余元的实木客房门,本想让酒店整体更美观大方,谁知却遇到交付的复合门实木门上镶嵌的金属面板大部分出现油漆斑点影响美观的情况,酒店业主无奈之下拒付尾款。

    南宁市大发门业有限公司认为其作为广西门业中的知名企业,所生产、安装的门从未出现过质量问题,怎么会在河池市金城江区君再来商务酒店所安装的门却出现了油漆斑点的情况?对此,南宁市大发门业有限公司为维护自身信誉,将河池市金城江区君再来酒店业主诉至法院。

    掌握案件的以上情况之后,了解到南宁市大发门业有限公司及其委托代理人并未到场查看过实木门安装的实际情况,在与双方当事人多次沟通并充分尊重双方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承办法官利用中午的休息时间,组织双方当事人到现场勘验。

在看到现场实木门的具体情况之后,双方明确了由于当初安装复合实木门时工人施工上出现的失误,导致复合实木门上镶嵌的金属面板大部分出现油漆斑点影响美观,与酒店行业对客房门的实际要求不符。南宁市大发门业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该公司员工李耀立即通过电话方式向总经理汇报情况,在得知安装于君再来商务酒店的门确实存在瑕疵之后,果断答应两个月内为君再来商务酒店重新安装81扇客房门。得到南宁市大发门业有限公司的明确答复后,河池市金城江区君再来酒店业主也作出承诺只要南宁市大发门业有限公司为河池市金城江区君再来商务酒店修缮好瑕疵门,双方验收合格后,河池市金城江区君再来商务酒店即支付尾款。最终,两大企业解除了误会,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到此,这场以千元木门引发的两大企业争议得以圆满的落幕。

    (文中企业名、人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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