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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故无力还款被诉 法官调解分五期还清
发布时间:2013-03-29 10:12:34


     本网讯(通讯员 刘见 韦丽丽)   3月29日,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法院河池法庭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被告莫柔因无力偿还货款被原告张建起诉到法院,该案经法官悉心调解,最终达到案结事了。

    莫柔与张建是生意上的伙伴,经常有生意往来。2011年9月28日,因加工需要,双方再次口头约定,由张建向莫柔提供贵子板,双方同意暂未划价,日后结算时,结算单价随行就市。当天,莫柔的丈夫韦锋随同几名工人即到张建的加工厂提货,并出具收条给张建,确认收到的货物数量。此后莫柔立下欠条,确认尚欠张建货款37075元,同时承诺将于同年4月底前还清。因莫柔未在规定期限内兑现承诺,张建遂将莫柔诉至法院,请求判决莫柔及时清偿货款。

    河池法庭的法官接手该案后,为妥善解决本案纠纷,通过多次主动与莫柔联系沟通,了解到莫柔对本案事实并没有异议,其曾向当地信用社贷款开办木材加工厂,但因效益问题未能及时还款,目前债务负担较重,无法一次性付清货款。针对该情况,主审法官借助本院设立的妇女儿童维权岗平台,从切实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角度入手,多次主持原、莫柔双方调解,牵线搭桥,希望双方都能够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解决问题,张建方表示同意和莫柔调解。

    在调解时,双方在还款期限上再次产生分歧,张建一度情绪激动并表示不同意调解,主审法官当即对张建进行劝导,缓和张建的情绪。为促成双方和解解决本案纠纷,主审与张建再次促膝交谈。张建被法官的认真及耐心的工作态度所折服,并表示同意莫柔分五期向其偿还货款,并自愿承担该案受理费;莫柔也表示自己一定会按照调解协议履行承诺。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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