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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清晨出击“老赖”慌神 躲楼顶被狗“出卖”
发布时间:2013-03-01 08:51:56


     本网讯(通讯员 邓久发 覃丽文)   2013年2月26日清晨5点多,天未大亮,广西荔浦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经村级执行联络员打探,及时派出执行快速反应小组火速出击,将被执行人龙昌义堵在家中,在其楼顶擒获再次躲藏的“老赖”,成功执结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2011年1月31日,龙昌义赊购韦兴旺红砖,价款9980元。龙昌义承诺在短期内付清,可是,一年时间过去,龙昌义却分文未付。为此,韦兴旺将其诉至荔浦法院,2012年3月26日,经法院审理判决:由被告龙昌义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韦兴旺货款9980元。

    判决生效后,龙昌义不仅不履行,反而长期在外打工躲债。案件立案执行后,法院通过各种方法找寻龙昌义下落,但均无线索,执行法官只能告知村级联络员留意龙昌义的动向。

    春节刚过,村级联络员即电话通知执行法官,被执行人龙昌义今年回家过年,目前仍在家,可能近日就要外出躲债。2月25日晚11时50分,荔浦县马岭镇地狮村村级执行联络员紧急电话给执行法官,称看见龙昌义刚从外面回家。

    执行法官向领导请求后,立即启动执行快速反应机制,趁着天未亮急行出动,驱车一个多小时赶到龙昌义家中。正在休息的龙昌义听到执行人员的到来,急中生计,跑上楼顶的角落躲了起来,并叫其妻开门说自己不在家应对执行法官。

    听到楼顶的狗叫声,执行法官推测龙昌义应该在楼顶,于是手拿木棍赶开狂叫的大狗来到其家楼顶,龙昌义正蹭在楼顶转角吸烟。

    在执行法官的迅疾行动和确凿证据面前,龙昌义认识到自己规避执行的行为是错误的,主动将货款及逾期利息付给申请执行人韦兴旺。

    (文中姓名为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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