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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爱
作者:崔林   发布时间:2013-04-15 11:21:43


    “对不起!是我没有把孩子教好!求求法官网开一面,不要处罚我的儿子!”一位中年妇女在法庭上痛哭流涕的向法官求着情。站在她旁边的一个年轻的小伙子默默地看着这一切,面无表情。

   这名中年妇女叫张爱华,家住株洲市炎陵县是一位地地道道的农民,而站在她旁边的是她儿子张明。在1994年张爱华经过亲戚的介绍,嫁给了本村一位木匠张德。张德本是他们家族中唯一的一个男丁,香火情重的家族老人都希望张德夫妻两为他们生一男孩。但事与愿违婚后一年里,张爱华并没有怀孕的迹象,夫妻两也为了这件事常常吵架。

  在家里老人的不断催促下,两夫妻为了怀上孩子,什么上山求神、吃民间能怀上孩子的药方或四处寻访名医等,只要是能怀上孩子的方法不管好坏都被他们夫妻都去尝试。在1996年张爱华终于怀上的孩子,同年11月产下一名男婴,取名张明。

   张德全家人对这个来之不易的孩子,溺爱万分。家人生活都很节俭,但对自己儿子却千依百顺。儿子做完作业了,夫妻两帮着整理书包;如果忘带课本或作业,旧赶紧给送到学校;孩子跟小朋友打架了,急忙出面调停等等。当张明读高中时,成了网虫,和父母常常一语不合,轻则恶言相向,重则离家出走。有一次,张明因一件小事离家出走两天没回家,夫妻两找遍了县城中大小网吧,最后通过他同学“告密”,才把孩子寻回家。

   2010年9月的一天晚上,张明放学租乘本村李好的摩托车回家,吃晚饭后叫李好用摩托车返回县城去上网。在返回的途中,张明想起在电视里男主角骑摩托车拉风的场景,于是要求李好将摩托车让与他骑,开始李好不肯,后来经张明再三请求并承诺说多给点车费,于是就将摩托车交付给张明驾驶,而李好则本人乘坐在后座。在凌晨3时左右,张明他们驾车沿公路连接线由南往北行驶至转弯处时,因操作不当致使摩托车与道路右侧护栏发生刮擦,后侧翻在道路上,造成李明受九级伤残伤、摩托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当张德夫妻两知道这件时后,马上赶到医院看望李好,并支付他的部分医疗费用。张爱华不想因为这件事给张明留下案底,对以后学业、工作造成影响。于是张母当场代儿下跪,声泪俱下自责,“对不起,我没有把孩子教好,造成社会不好的影响,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虽然下跪道歉,并对办案民警说自己的儿子只是比较爱玩罢了外,表示“他不是故意的,这次真的是个意外”,为帮助张明逃避法律责任,还谎称自己的儿子有精神疾病,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等等。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法官认为,被告张明违反道路交通法律,在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未上牌照的摩托车上路行驶,在行驶过程中因操作不当,造成乘坐人李好受伤、摩托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李明对此事负有过错,应对李好因伤所受的经济损失负赔偿责任。而李好系肇事车辆所有人,在未确认张明是否具有摩托车驾驶证的情况下,将自己所有的未上牌照的车辆交给张明驾驶,对此次交通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的过错,可以相应的减轻张明的民事赔偿责任。

  经查事故发生当日,被告张明先后两次到炎陵县人民医院为原告预交住院费,且在当日下午接受炎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询问时能如实陈述事发经过,可以就可以证明张明神志正常、不存在精神障碍,不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于是判决张明赔付李好经济损失3万元。

  “家庭是儿童的第一个学校,父母是儿童的第一任老师,家长在对独生子女的教育中负有特别重大的责任。”炎陵法院孟法官说,在生活中我们要让孩子学会遵守纪律,学会关爱,培养自立、自强、自爱等优秀品质。

    (文中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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