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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四中院规范有序推进小额诉讼审判工作
发布时间:2013-03-25 16:25:07


     本网讯(司中轩 谢春艳)   为推进小额诉讼审判工作,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日前采取相应措施,规范有序开展工作,避免程序滥用,切实维护小额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该院先后添置法律书籍、内网刊载相关学术文章,邀请民诉法专家授课指导,组织专题学习新民诉法规定等方法,打牢新法适用的理论基础;总结以往简易程序审理经验,梳理存在问题提出建议对策;要求两级法院及时上报新法适用案例和相关信息,为小额诉讼审判提供实践样本;结合已经出台的《关于改进和加强服务指导监督辖区基层人民法院工作的十六条措施》,将小额诉讼审判工作作为年度重点调研课题,深化新法适用理论指导力度。

    该院要求法官在小额诉讼审理审判实践中注重发现细节和流程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厘清工作思路。按照重庆市高院相关制度规定,树立严格依法意识,按规立案依法审理。先后制定《小额诉讼当事人须知(征求意见稿)》、《关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指引(征求意见稿)》等导向性文本,供基层法院学习讨论参考,方便法官深刻理解新法立法原意,准确适用新法。同时将“小额诉讼审判工作”纳入司法统计,列入目标考核指标范畴。

    该院鼓励辖区中、基层法院民事审判条线、各法院立案庭、民一庭间加强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小额诉讼审判工作。审理程序上遵照高院统一安排,统筹有序进行,注重审理程序的规范性和严谨性。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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