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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挂车撞人一死一残 法官调解促赔偿
发布时间:2013-03-15 09:06:43


     本网讯(通讯员 王帅)   搭载父亲乘坐三轮汽车的途中不幸撞上半挂车,结果一死一残。3月14日,河南省南乐法院法官高效审理,调解结案。

  2012年9月29日,王向军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自家无号牌三轮汽车载其父亲王章痕等人由北向南行驶至106国道南乐县邢古宁甫村邢红振煤场门口路段时,遇冯红昌驾驶半挂车由路东侧煤场驶出进入106国道向南转弯,交会时双方相撞,造成三轮汽车损坏、王向军受伤、王章痕当场死亡的事故后果。经南乐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事故认定,王向军、冯红昌均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王章痕不承担事故责任。

  事故发生后,王章痕的四名家属提起诉讼,法院高效审结。而王向军经鉴定构成一处九级伤残、两处十级伤残,也提起了诉讼。为了尽可能减轻当事人讼累,承办法官积极做当事人工作。向保险公司说明要将心比心,为原告多考虑一下,同时告知其如果判决,赔偿要具体多少,远比调解的多,而且有民一庭一些原判决书可以印证。对原告,承办法官对他们的遭遇表示同情,并强调要务实,尽可能一次性调解结案,免除来回奔波之苦,并能够尽快拿到赔偿款。最终,保险公司自愿赔偿6.5万元,一场纠纷予以化解。

    (案例中所用人名为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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