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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务工分居四年 未婚“夫妻”曲终人散
发布时间:2013-03-12 15:00:34


     本网讯(通讯员 郭学逵 郭仕伟)   办了婚礼,没领证就算结婚了,感情不深,吵闹增多,“妻子”外出打工,分居四年,起诉离婚。近日,广西天峨法院审结了这起“离婚”案件。

   原告覃小彤,天峨县向阳镇人,经人介绍,早些年便与大自己七岁的同乡杨正想“结婚”,实际情况只是按照当地习俗办了彩礼,之后便同居至今。同居期间生育一男一女,男孩现今17岁,女孩15岁。两人有了小孩后,由于性格原因,经常因家庭琐事争吵、打架,感情出现问题。四年前,覃小彤外出务工至今,与杨正想分居了四年。开始覃小彤还不断往家里寄钱,之后由于经常电话吵架,便很少寄钱了。原告覃小彤于2012年3月26日向天峨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与杨正想同居关系,判令女孩归其抚养,男孩由杨正想抚养,并明确放弃生活期间的共同财产。

  法庭审理后认定上述事实,并组织双方调解,经耐心细致劝导无果后,就双方解除同居关系进行调解,后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是解除同居关系;二是原告覃小彤抚养女孩至成年,被告杨正想抚养男孩至成年;两个小孩在能够独立生活期间与杨正想居住;三是原告覃小彤自愿放弃同居期间双方共同财产。就此,一起因外出务工,长期感情出现裂痕得不到修复的“夫妻”走到尽头,曲终人散。

    (文中姓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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