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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房屋买卖起纠纷 法院调解化干戈
发布时间:2013-03-08 09:41:43
本网讯(通讯员 刘雪婷)
近日,江西省分宜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两兄弟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经主审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最终冰释前嫌、和好如初。
原告余军和被告余敏系亲兄弟关系,1998年6月双方约定,哥哥余敏将位于分宜县昌山路的一栋房屋以10000元价格出卖给弟弟余军,1998年11月余敏将房屋交付给余军,余军也将房款10000元支付给余敏,由于双方是亲兄弟,弟弟余军就没有向哥哥余敏索要收据,也未签订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如今,余敏的妻子盛红以自己并不知晓买卖房屋为借口拒绝办证,余军无奈之下将哥哥和嫂嫂一纸诉状诉至法院,要求余敏和盛红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法院受理此案后,主审法官经过调查发现余敏的妻子盛红表面是以不知晓房屋买卖为借口,实则是近几年房价升值很大,觉得房屋卖亏了,故对房屋买卖心存悔意,法官同时了解到两兄弟的感情尚好,如果强行判决可能会导致双方亲情恶化,于是分别站在双方角度对两人进行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劝解,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工作,余军同意补偿哥哥余敏30000元,余敏和盛红也同意协助弟弟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双方达成了一致的调解协议,消除了彼此的隔阂。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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