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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文化建设的理论解构与推进路径
作者:魏灵 发布时间:2013-03-07 10:08:18
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法院文化对提高法院队伍素质,确保司法公正,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法院文化建设已成为人民法院建设的重要内容。在人民法院文化建设新的发展时期,如何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扎实的工作,更加务实的作风,努力推进人民法院文化建设,已成为当下全国法院积极探讨的新课题。
一、关于法院文化的理论解构 法院文化虽近年来才成为司法理论界和实务界耳熟能详、津津乐道的话题,然其存在已有相当长的历史。法院文化从法院这一机构设立开始就存在其中,但正式作为学术用语则发端于上世纪末。党的十六大提出加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要求后,法院文化作为专用名词开始在法院官方文件中出现。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自此,法院文化建设成为一项重要的法院工作。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法院文化的概念,即法院文化是人民法院在长期审判实践和管理活动中逐步形成的共同的价值观念、行为方式、制度规范以及相关物质表现的总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重要内容。它来源于司法实践,发展于司法实践,运用于司法实践,并对司法实践起着指导作用。 (一)法院文化的内涵 法院文化作为文化体系中的一种独特文化现象,具有职业化、本土化、实践性等特点,其内涵丰富,涵盖了法院历史、审判方式、法院制度、法官精神和物质装备等各个方面。从文化学的角度解剖,法院文化体系结构可分为四个层次,即:一为表层的物质文化,它是可感知的表象形态,包括审判与办公场所、物质装备、文化娱乐设施等;二为浅层的行为文化,它以法院群体成员在审判活动、社交活动和日常生活的行为为载体,反映行为过程或形成文化现象,包括审判行为、社交行为、宣传教育行为等等;三为中层的制度文化,它是法院在从事审判活动、管理活动中形成的与意识形态相适应的制度体系,包括法院规章制度、法官职业道德准则、法官行为规范等关系形态;四为深层的精神文化,它是法官群体在长期的司法实践和组织行为中逐渐形成的文化心态和观念形态,包括价值观念、发展战略、管理哲学、群体精神等思想意识形态。物质文化、行为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四个层面,由表及里、相互关联、彼此作用,构成了法院文化的基本框架。 (二)法院文化的核心 在法院文化体系中,法院文化的核心是精神文化。文化是精神的家园,精神是文化的灵魂。精神文化是法院文化最基础最核心的内容,是法院文化的源泉和灵魂。它决定着物质文化、行为文化和制度文化的走向和进展,决定着法院群体的价值取向,支配着法院群体的行为选择,制约着法院群体的思维和判断,影响着法院群体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因此,加强和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应围绕精神文化建设这一核心展开,而精神文化建设的关键在于培植核心价值观。法院群体是否具备崇高的价值观,关系到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的方向,关系到法院事业的兴衰与成败。“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是人民法院精神文化的本质内涵,也是人民法院文化的精髓和灵魂,培植这一核心价值观是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的根本任务。司法核心价值观蕴涵公平正义的理想信念、清正廉洁的道德情操、司法为民的价值追求,彰显了法官职业最特殊、最核心的特点,也表达了社会民众最朴素、最热切的期待,理应成为法院群体共同遵循的价值观,从而产生强大的凝聚力、向心力和创造力,将法院群体凝聚成一个团结拼搏、开拓创新、奋发向上、风雨同舟的充满活力和战斗力的集体。 (三)法院文化的主体 在法院文化的主体中,法院文化建设的主角是法官。法院文化建设最终都要通过法官的行为来表现和实现,高素质的法官队伍是做好人民法院工作的基础和根本。一方面要提高法官的文化素养和思想政治素养。因地制宜制定学习和培训计划,倡导终身学习理念,培养自觉学习、善于学习的良好风气,把学习作为一种精神追求和生活方式。不断完善奖惩考核激励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体系,强化责任意识和敬业精神,用典型精神引领队伍,营造争先创优氛围。另一方面要尊重法官的主体地位,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构建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理解人、信任人、帮助人的工作环境,增强职业尊荣感和归属感。关心法官的身心健康,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培养积极健康的心态,激发向心力和凝聚力,促使其充分发挥潜能。通过对法官个体的文化培养与培育,使得法官将法律知识、法律技能和司法职业道德不断内化于心,从而最终形成共同的精神引领自己的行为。 二、推进法院文化建设的路径思考 (一)坚持统筹兼顾,制定长期规划 法院文化建设不是疾风骤雨,不是空中楼阁, 它是在不断实践、总结、完善、创新、再实践中摸索前行的。因此,法院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非一蹴而就之事。科学谋划、合理安排、统筹兼顾,才是确保法院文化有条不紊、稳健发展的根本方法。不断完善法院文化建设的理论体系和长效机制,坚持精神文化、行为文化、制度文化和物质文化全方位建设和推进,将法院文化建设与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增强实效,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将法院文化建设与审判工作紧密结合,围绕审判工作开展文化建设,利用文化建设促进审判工作发展;将法院文化建设与队伍建设、司法改革等紧密结合,使法院文化融化于法官品格中,浸润于司法工作的方方面面,使其充分发挥法院文化的整体功能,从而更好地推定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科学发展。 (二)围绕核心文化,淬炼法院精神 法院文化建设的核心在于精神文化建设,而精神文化建设的重心在于塑造具有人文特色的法院精神。法院精神是法院群体共同价值追求、发展目标和司法理念的集中体现,是激发法院群体事业心和责任感的内在动力。法院精神不仅包含崇法尚义、忠诚为民的精神,还蕴含以人为本、厚德笃实、无私奉献的精神等等,是人文精神和法治精神的有机结合。在培育法院精神的过程中,不同层级、不同地域的法院应着眼于自身特点,结合法院群体意识和发展目标,认真总结和提炼最能反映群体共同意志,表达群体成员共同愿望且最适合本院发展的精神内核作为法院精神,使之得到群体的广泛认同,自觉成为群体成员的价值追求和行为准则。法院精神的淬炼,就是要以精神引领思想,以思想凝聚力量,以力量推定行为。在法院精神的感召下,使法官树立法律至上的信仰、公平正义的理念、司法为民的情怀、忠诚廉洁的情操、博学笃实的品格,引领法官自觉将法院精神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并围绕这一核心内涵开展工作。 (三)突出层级特点,发挥指导作用 在人民法院的层级体系结构中,省级和中级人民法院处于中间地位,发挥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根据职能设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负有监督指导和管理的内部职能,上级人民法院在加强自身文化建设的同时,应当积极指导、推动辖区人民法院文化建设。一是精神文化建设的引领,主要体现为政治方向、价值观和司法理念的树立上。上级法院应在辖区法院广泛开展司法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教育活动,以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征文活动、文艺汇演等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弘扬司法核心价值观,引导辖区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权力观和地位观,切实提高辖区干警政治修养。二是行为文化建设的指导,主要体现为对辖区法院法官素质、业务能力的提升上。上级人民法院应加大对辖区法院的工作指导力度,针对社会矛盾纠纷的区域性特点,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总结研讨辖区法院审判中的共性问题,提出符合实际的且具有普遍适用性的应对思路、裁判方法及化解路径,促进辖区内公正司法的实现,确保辖区内司法标准的统一。进一步加强对辖区法官的业务培训,提高适法能力,通过召开研讨会、座谈会、工作交流会等方式,研究辖区内的司法问题,实现对辖区法院的业务指导,促进辖区法院司法能力的提升。三是物质文化建设的助力,主要体现在对保障和改善辖区法院经费、设备等方面的推定作用。加强纵向联系,争取加大政法专项补助的支持力度,进一步解决辖区法院在人、财、物等方面的困难,加强审判法庭装备、交通设施和信息化建设,不断改善物质装备条件,逐步提高经费保障水平,为辖区法院的审判工作创造良好的物质基础。 (四)融入地方文化,展现区域特色 法院文化不是孤立的存在,法院文化作为一种独特的文化现象,根植于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悠久历史,根植于中西文化源远流长的文化交汇与交融,同时也根植于地域文化的深厚沃土。法院文化建设与发展必然会受到所处的地域环境、人文风俗等影响,法院文化建设只有与本土经济、历史、文化条件相适应,才能有旺盛的生命力。打造高品味的、特色的法院文化应立足于本土文化资源,将法院文化发展的客观规律与发展环境相结合,正确处理好继承与创新的关系,共性与个性的关系。在挖掘整理和继承本院文化传统的同时,将法院文化与地方文化有机融合,发掘本土文化渊源与特色,发挥本地古今优秀人物的导向作用,积极探索打造颇具区域特色的法院文化。法院文化建设只有融合地方文化才能得以长足发展和提高,才能真正发挥实际效用。 (五)引领主流文化,弘扬法治风尚 法院文化是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的过程,就是创造和传播法院文化的过程,就是对当事人和社会公众进行法制教育的过程,就是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服务的过程。法院文化对人民法院内部来说,它有激励法官,凝聚精神的作用,而对社会来说,对群众来说,它有树立正确导向、弘扬法治精神的重要作用。人民法院不仅是裁判之所,也是法律文化塑造、法律知识传播、法律意识培育、公平正义彰显的场域。在全社会弘扬法治精神,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更是人民法官的应尽之义。加强和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应当把文化引导与法治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以法院文化彰显法治精神,以法治精神感召社会公众,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素质。人民法院通过依法妥善处理各类案件,通过群体成员的司法服务,通过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充分发挥司法的教育、评价、指引和示范等作用,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不仅使社会公众感受和了解法院,尊重和支持法院,更重要的是通过司法实践、法制宣传,弘扬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原则,弘扬诚实守信、忠孝仁爱、谦和礼让等高尚道德,引导社会公众树立法治理念,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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