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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两进两出”不悔改再次盗窃“三进宫”
发布时间:2013-02-27 14:57:37


     本网讯(贺力平)   七十年代后期出生的青年人李全力,从18岁起就开始盗窃作案,先后两次被判刑入狱,刑满释放后不仅不思悔改,反而更加变本加利实施盗窃作案。2月26日,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法院依法审理了李全力盗窃案,以李全力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这已是该男子第三次“进宫”了。

    李全力是家中的独子,父母视为掌上明珠,虽出生在武冈市农村,但父母宁肯自己累得汗流浃背,也从不让李全力帮忙干农活。父母指望李全力努力上学将来离开农村到城里定居生活,但李全力对父母的良苦用心并不领情,上小学时成绩还是班上前几名,但上初中离开父母在镇上读寄宿后,李全力就和同学拉帮结派,常常逃课进入镇上的娱乐场所高消费,学习成绩因此也是一落千丈,初中毕业后李全力就辍学在家。父母见他上学不成器,就想让他学一名技术,将来结婚生子后也能养活一家人,父母找亲戚帮忙让他跟着亲戚来邵阳市区学习汽车修理的技术,但他吃不得苦,没学几天就又被上初中时交的那些朋友喊回武冈了。李全力天天花天酒地的潇洒,自己无经济来源,他就和朋友干起偷鸡摸狗的事情,后来逐步发展到偷车、入室盗窃等。

    1995年,也就是李全力刚满18岁,就因盗窃罪被武冈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出狱后,父母出资让他做生意,但他没有正儿八经的做生意,而是游手好闲,没几个月,父母给他的几万块钱就血本无归,父母一生气,也就没有再管他,他又走上了盗窃的老路。俗话说,常在江边走,没有不湿鞋的,盗窃一次没过半个月就被抓获归案,2009年11月又因犯盗窃罪被武冈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2010年4月刑满释放后,仅仅消停了两年,手就又发痒了。2012年5月9日晚上21时许,李全力到邵阳市区看望朋友,他就住在邵阳市昭陵西路资江一桥桥头一旅店内,该店是被害人陈然所开。10日凌晨2时许,李全力起来上厕所,发现店老板陈然己睡觉,李全力则来到陈然床边,趁陈然熟睡之机,从陈然睡觉的枕头旁盗走钥匙,打开陈然床尾的办公桌抽屉,盗走人民币4000元后拉开店卷闸门逃走,所盗赃款被李全力挥霍一空。

    邵阳双清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全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李全力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法院遂做出前述判决。

  (文中人物全为化名)



责任编辑: 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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