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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法官登门回访 温暖缓刑未成年人
发布时间:2013-02-16 14:42:12


法官回访犯罪未成年
     本网讯(通讯员 兰有斌)   2月4日下午,四川江油市法院刑庭女法官马玉萍、赵丽、罗成玲驱车来到新兴乡亭子村,回访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缓刑的未成年人小韩。当小寒的婆婆何大娘接过他们赠送的慰问品和法律书籍,顿时感激涕零:“感谢你们对我孙儿从轻处罚,给他改邪归正重新做人的机会啊!”

    小韩生于1995年6月,父母常年在外打工,他从小一直跟爷爷婆婆生活。小韩初中文化后,便在江油城里打工。2011年10月24日晚上,小韩等人与女孩黎某在歌厅喝酒唱歌。因小黎喝醉酒,小韩便打电话让黎某的男友何某来接她回家。不料,双方在电话里发生争执,于是相约在太白公园大门口的战备桥见面。随后,小韩等三人赶赴现场,与何某等三人发生械斗。

    时隔7天的下午,小韩欲与何某将此事件做一个“了断”。双方人马再次相遇战备桥,随即发生相互械斗,小韩在追打途中持刀将何某一方的贺某腹部刺伤。后经法医鉴定,被害人贺某腹部损伤程度为重伤。

    案发后,小韩等5名犯罪嫌疑人先后被依法刑拘。2012年7月23日,他们被江油市检察院分别以犯故意伤害罪和聚众斗殴罪而提起公诉。江油市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小韩系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而且他的婆婆何大娘对被害人积极赔偿,并取得了对方谅解。因此,应对小韩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去年9月,江油市法院对此案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其中,被告人小韩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缓刑2年零6个月。

    “对你从轻处罚,也跟你婆婆在家里卖粮食和到处借钱积极赔偿受害人分不开,希望你今后一定要争气,自觉接受社区矫正,争取今后好好孝敬你的婆婆啊!”在座谈中,女法官对小韩谆谆教诲,希望他在社区服刑期间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按时向公安、司法部门汇报自己的思想表现,主动接受监督和教育。小韩认真汇报了3个多月来接受社区矫正的改造情况,坚决表示一定要痛定思痛吸取教训,改邪归正,争做一名守法公民。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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