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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法官倾情调解助藏胞讨还巨额欠款
发布时间:2013-02-06 10:38:15


     本网讯(兰有斌)   四川江油男子刘刚与四川新龙县一位藏民仁孜降措本是一对好朋友,后因刘刚拖欠仁孜降措借款迟迟不归还,仁孜降措不得不与他对簿公堂。日前,四川省江油市法院法官本着维护法律公正和民族团结,通过苦口婆心做工作,最终促使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刘刚于2013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支付仁孜降措现金27万元,仁孜降措自愿放弃其它诉讼请求。而法院也减半收取被告刘刚的案件受理费。

    经审理查明:刘刚系江油市人,因在外包与新龙县茹龙镇藏民仁孜降措结为朋友。2010年12月23日,刘刚曾向仁孜降措出具了借条和欠条各1张,借条载明“借到四川省新龙县茹龙镇仁孜降措现金125000元”(无利息),欠条载明“今欠到四川省新龙县茹龙镇仁孜降措现金168750元”,作为向手下民工发放工资。刘刚借款后未履行还款付息义务,仁孜降措不得不向江油市法院起诉。

    在庭审过程中,被告刘刚认为借贷125000属实,但分两次已经还了9万元;欠条168750是利息,不应当偿还。原告仁孜降措认为,两张条子都是刘刚亲笔写的,欠条的构成是一笔15万元的借款,再加上自己的三辆汽车在刘刚的工地上作业未兑现的运费。一时间,原被告双方在庭审中的矛盾尖锐。

    考虑到原告是藏族同胞,在向法院起诉前,曾到青莲政府、青莲派出所多次反映情况,该案若不及时处理好,将会影响到民族团结。承办法官邓彦文耐心细致的对原、被告双方讲法律、讲道理,终于使双方互谅互让,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



责任编辑: 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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