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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伙流窜偷汽车 三罪犯落网获刑
发布时间:2013-02-05 10:22:43


     本网讯(云强)   图谋不劳而获,三名同乡结伙流窜作案,跨市盗窃一辆30余万元重型货车。近日,江西省宜丰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谭茶亮、聂保国、聂国华犯盗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十二年、八年,并各处罚金5000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谭茶亮、聂保国和聂国华三人都是江西省新建县厚田乡人。被告人聂保国曾因盗窃罪、流氓罪、故意伤害罪三次被判刑。2012年9月3日14时许,经事先商量,被告人谭茶亮驾车伙同被告人聂保国、聂国华三人携作案工具窜至江西省宜丰县新昌镇寻找作案目标。经事先踩点,次日凌晨,三被告人将他人一辆停放在新昌镇飞若路旁的“解放牌”平头柴油自卸汽车盗走,并连夜开回新建县兴国路。该车经鉴定价值33.7万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谭茶亮、聂保国、聂国华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且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予处罚。本案是共同犯罪,谭茶亮、聂保国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聂国华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应当减轻处罚。三被告人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谭茶亮有立功表现,依法可从轻处罚。聂保国是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赃物被追缴发还了受害人,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 舒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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