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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吃懒做想发横财 男子盗窃五年内三入狱
发布时间:2013-02-04 14:21:15
本网讯(贺国华)
2013年1月31日,江西省井冈山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入室盗窃案,被告钟鸣湖又将在铁窗内度过一段时间,这是他五年内的第三次入狱服刑。
2008年11月初,钟鸣湖因盗窃罪被瑞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2010年8月出狱后,又因盗窃罪于2011年7月被兴国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2012年5月底刑满释放后,钟鸣湖不吸取以往的教训,于6月23日伙同其堂兄以旅游的名义窜至井冈山风景区进行盗窃。在入住的宾馆里,以撬门的方式对对入住同一宾馆的其他游客进行盗窃,共窃得财物价值折合人民币5000余元。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钟鸣湖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通过秘密手段窃取将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盗窃罪,被告在刑满释放后半年内又进行入室盗窃,属于累犯,且数额巨大,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文中人名使用的是化名)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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