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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传授盗窃“技术” 徒弟得手师傅遭殃
发布时间:2013-04-16 14:42:20
本网讯(廖长春 黄晓琴)
教他人用拔电门线的方法盗窃摩托车,别人得手了,却殃及自己。2013年4月8日,福建省泰宁县法院以传授犯罪方法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冯兴有期徒刑6个月。
被告人冯兴平日里游手好闲。2012年9月的一天,其和艾林、丁德平(均另案处理)等人在一网吧聊天时,艾林等人向被告人冯兴问及怎么盗窃摩托车,被告人冯兴便走到自己所骑的摩托车旁,向艾林等人说,只要将电门线拔掉就可以将摩托车骑走。当晚,艾林等人按照被告人冯兴传授的方法,将被害人杨敏的一辆豪爵二轮摩托车,及黄胜的一辆隆鑫摩托车盗走。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冯兴故意向他人传授盗窃摩托车的犯罪方法,其行为已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鉴于作案时,被告人冯兴未满十八周岁,且认罪态度较好,遂法院作出以上判决。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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