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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装宾客伸贼手 “80后”女子二进宫
发布时间:2013-01-30 09:27:38


     本网讯(秦小燕 吴海)   广西浦北县一女子宁莲因盗窃罪出狱一年后,不思悔改,竟混进喜宴冒充客人喝喜酒,然后趁人不备将伴娘的手提包窃为己有。案发后,该名女子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近日,广西浦北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宁莲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人民币。

  浦北县小江镇的宁莲虽然年仅25岁,却因好逸恶劳,整日无所事事。2008年10月因犯盗窃罪,被浦北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人民币。刑满释放之后,宁莲安分了一年多,却又开始萌生了走发财“捷径”的念头。2010年11月4日约12时许,宁莲窜到浦北县某宾馆一楼大厅,冒充结婚宴席的客人,乘人不备,拿走了伴娘周某放在沙发上的手提包一个,包内有现金人民币约5000元、价值共人民币830元的手机两台及身份证等物。案发后,被告人宁莲已退出赃款5000元及赃物手机两台。因涉嫌盗窃,于2010年12月8日被刑事拘留,2010年12月15日被逮捕。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宁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宁莲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且全部退清了赃款、赃物,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悔罪表现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以上文中人名均属化名)



责任编辑: 舒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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