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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婿强占女儿死亡赔偿金 丈人诉至法院求分割
发布时间:2013-01-30 09:25:49


     本网讯(邱建军)   金钱非万能,亲情属无价。女儿外出打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本已不幸。谁知女婿强占女儿死亡后的赔偿款不分,造成翁婿对簿公堂。1月29日,江西省广昌县人民法院通过调解依法审结了该起赔偿款分割纠纷案件。

    吴英与丈夫赖华结婚共同生活8年,生育一对儿女,家庭幸福美满。吴英与赖华共同在福建省厦门打工。2012年8月19日13时许,吴英驾驶闽E二轮摩托车在福建省漳州市大瑁山九湖农场路段不幸与赵明驾驶的重型挖掘机发生碰撞,造成吴英死亡的交通事故;该事故经龙海市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赵明一次性赔偿吴英死亡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子女父母抚养费、精神抚慰金等损失共计515000元,并当场支付完毕;被告赖华将该赔偿款据为己,拒不向吴英父亲原告吴生分割分文。经多方调解无效,原告一怒之下将女婿作为被告告上法庭,要求女婿给付丈人应得赔偿款85000元。

    在审理过程中,被告表示该赔偿款已给吴英办丧事,雇请律师,及留给儿子抚养费,所剩不多。主审法官给被告讲亲情,讲法规,希望女婿能为年老的丈人多做考虑。同时也规劝原告念在亲戚的情分,多留点赔偿款给外甥作抚养费、教育费,也算是告慰吴英的在天之灵。原告主动放弃部分赔偿款要求,法官趁热打铁,积极劝导被告,原、被告终于达成协议,原告自愿只分割60000元。

    (文中姓名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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