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通讯员 杨乾军)
2012年上半年,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集中开展春季集中执行活动——“春雷行动”,重点执行涉及农民工工资、民间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建筑工程款以及申请执行人为特困群体等五类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执行积案,确保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南岸法院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经过启动、实施和攻坚三个阶段,严格落实“五定方针”,即,定督办领导、定目标责任、定承办人员、定执行措施、定执行期限。成立了以院长王子伟为组长的集中执行活动领导小组,切实监督、保障春雷行动及时有效实施。加强对执行活动的物质保障,增配办案人员5人,办案用车2辆,照相机6台、电脑1台;积极争取区委区府支持“春雷”行动,主动申请财政拨付执行救济专项基金42.5万元,实际到位42.5万元,为执行案件中少数生活特别困难的权利人及时提供了司法救助;大力采取执行强制措施,共拘留12人涉案36件,涉及金额548万元,执行到位标的484万元;试行采取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措施,通过甄别执行对象,向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发出限高令1份,并联系机场边检,限制其处境,促使其履行义务;设立由法警大队组成的快速反应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负责夜间和节假日的执行行动,在“春雷”行动中,快反中心非工作时间出警21次,拘留被执行人8人,有11件案件执行完毕。
“春雷”行动中,执行干警主动放弃休息时间,坚持“5+2”、“白加黑”,忘我工作,共执结案件573件,兑现标的金额5033.9万元,案件实际执行率92.08%,执行标的到位率93.1%,达到开展此次行动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