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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行为法学会举办《行政强制法》实施研讨会
就该法实施以来的问题探讨解决完善之道 发布时间:2013-01-21 11:05:47
本网讯(王彤 王华兵)
2013年1月19日,由中国行为法学会举办的《行政强制法》实施研讨会在深圳市五洲宾馆举行。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赵大光及来自人大法工委、法院的全国50多位审判人员和专家、学者就《行政强制法》实施一年来的情况进行总结和深入研讨,共同探讨了相关问题的解决完善之道。
《行政强制法》是继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之后又一部规范行政权的重要法律。它的制定和实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大完善,对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部法律较好地实现了公民权利保护和行政管理效率的平衡、行政权与司法权的平衡,规范了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种类和程序,并且对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申请期限、审查原则、审查期限、催告程序等问题作了新的规定。审判实践中,对该法与原有相关法律规范的衔接的问题仍有不少模糊之处,与会者进行了广泛研讨。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耿宝建就实施行政强制法应当注意的十个问题,广东法院付洪林、窦家应就非法营运出租车行政处罚法律适用问题,河北法官李风志就无效行政行为制度的缺陷与完善等热点问题进行了研讨。与会专家学者认为,在《行政强制法》实施一周年之际,中国行为法学会组织围绕“《行政执行法》实施”这一主题进行交流和探讨,具有特别重要的现实意义。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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