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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超车出意外撞死人 肇事逃逸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3-01-18 08:33:45


     本网讯(李彦 罗雪姣)   湖南男子肖水交通肇事后不及时抢救伤员,反而仓惶逃离现场,2013年1月16日,他因犯交通肇事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27岁的肖水是一名货车驾驶员。2012年8月14日中午时分,他驾驶着一辆重型厢式货车沿320国道由湘乡市往湘潭市方向行驶。途经湘潭县石潭镇通湖组地段时,肖水试图超越前方同向行驶的一辆无号牌电动车,不料与其相撞,电动车驾驶员彭如当即倒地。发生事故后,害怕担责的肖水当即驾车逃逸。次日,彭如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肖水应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案发后,公安部门根据当地群众提供的相关线索,找到了交通肇事的肖水。当得知被他撞倒的彭如已经死亡后,肖水后悔不已。经协商,他与彭如的亲属达成了和解协议,一次性赔偿其亲属25万元。肖水虽然取得了死者家属的谅解,却不能逃脱法律的制裁。他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驾车造成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并驾车逃逸,受到了相应刑罚。(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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