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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无证驾车撞人重伤后逃逸获刑
发布时间:2012-09-19 09:55:47
本网讯(通讯员 胡顺柏)
9月19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交通肇事案,一审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夏东发有期徒刑六年。
2012年6月2日,被告人夏东发无证驾驶其姐夏秀娣的二轮摩托车,由丰城市曲江花园酒店往丰城市城区方向行驶,当行至丰城市剑邑大桥桥西铁牛地段时,将同方向行走的行人李晟撞倒,事故发生后被告人夏东发驾车逃逸。被害人李晟因该次事故致其头颅重度损伤,并行血肿清除,去骨瓣减压术,目前完全性失语、失写、大小便失禁,吞咽、咀嚼困难,左侧肢体肌力2级,右侧肢体肌力5级,经法医鉴定为重伤甲级,二级伤残,占全残的90℅,存在完全护理依赖。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夏东发违反交通法规,无证驾驶,造成被害人重伤,二级伤残的交通事故,且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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