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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存侥幸交通肇事后逃逸被捕获刑
发布时间:2012-11-07 11:23:49
本网讯(通讯员 李伟 董静)
男子开车途中将一名骑自行车的老汉撞到路旁沟里,为逃避法律的追究,其对受害者弃之不顾驾车逃逸。但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男子最终被依法逮捕。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011年9月13日18时许,贾浩(化名)开车到安阳办事,其驾车沿107国道由南向北行驶至杨家庄路段时,一个骑自行车与他同向行驶的老汉刘保(化名)突然进入他的视线,由于车速较快,贾浩来不及躲避,将其撞倒在路边的沟里。见受害者伤势不轻,为逃避责任,心怀侥幸的贾浩便驾车逃逸。张泰(化名)看到刘保(化名)浑身是伤坐在路旁,并打电话通知刘保的女儿赶来处理事故 刘保的女儿赶到事故现场时,见肇事车辆已经逃逸,遂报警并将父亲送医治疗。 经过全力抓捕,公安机关在汤阴某宾馆内将贾浩抓获归案。 案发后,贾浩赔偿刘保经济损失2万元。 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被告人贾浩违反道路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辆致一人重伤后逃逸,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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