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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龄十年司机倒车出事故 撞人致残遭起诉
发布时间:2013-01-17 09:18:40


     本网讯(裴玲)   驾驶车辆应注意路面安全,不慎撞伤他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近日,江西横峰县人民法院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协议内容为:被告横峰某保险公司赔偿原告程梦然医疗费等共计73000元,被告周海波自愿补偿原告程梦然4000元。

    2012年9月22日,被告周海波驾驶小汽车在横峰县城市森活小区门口倒车时,不慎碰撞到行人程梦然。本次事故经横峰县交警大队认定,被告周海波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原告程梦然受伤后在横峰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出院后,原告程梦然伤情经横峰县某司法鉴定中心评定为伤残十级。原告程梦然与被告周海波协商赔偿事宜未果,故起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周海波驾驶机动车未注意路面安全,不慎撞伤原告程梦然,应对程梦然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程梦然陈述,当时站在路边和朋友聊天,未注意车辆情况,等反应过来时已经被撞倒在地;听朋友说周海波倒车时,速度很快,角度将近90度,正常人根本来不及躲避。周海波表示,自己平时较为注意行车安全,驾龄亦有十余年,当时因为要赶去开会,所以没注意车后面的情况,并非故意要使程梦然受伤;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超出部分可由周海波负担;程梦然受伤后,周海波及家人多次探望,亦先行垫付全额医疗费,颇有诚意请求程梦然的谅解。经法院组织调解,双方遂自愿达成如上调解协议。

    (以上人名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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