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侄子心生贪念竟盗窃叔叔黄金项链获刑罚
发布时间:2013-01-14 11:03:54


     本网讯(曹霞 肖钰娟)   男子原是准备去叔叔家找点东西吃,见四下无人,便萌生歹意,最终伸出了罪恶之手。2013年1月7日,被告人徐某因犯盗窃罪被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12年11月下旬,被告人徐某欲去叔叔家找点填饱肚子的食品,趁其叔叔家中无人之机,溜门进入卧室盗窃了一条黄金手链(价值8699元)。数日后被告人徐某前往黄金加工店,将黄金手链以300元一克的价格销赃10克,获赃款3000元,并将剩余黄金为自己加工了一枚戒指。案发后,被告人徐某的家属代为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8699元,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案发后,被告人徐某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其亲属代为退出全部赃款,且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依法或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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